信息源自 关键词:垃圾处理 http://www.hd-ccep.com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各市、县(市、区)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县域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2013—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指导各地完善环卫设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方案》要求,今后广西农村垃圾处理主要采取“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就近就地处理”三种模式。各地选取何种模式,将根据距离市县垃圾处理厂(场)的远近情况而定。
距离市县垃圾处理厂(场)20公里范围内的村庄,主要采取“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重点加快距离市县现有垃圾处理厂(场)20公里内的乡镇以及主要江河沿线、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和景区景点周边的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配备必要的转运车辆及设备。
20公里范围以外的村庄,则采取“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就近就地处理”模式。“村收镇运片区处理”,是通过分片区建设垃圾处理厂(场)和垃圾中转站,让周边农村按村收镇运的方式,把垃圾统一收集转运至垃圾处理厂(场)处理。
针对广西农村点多面广、位置偏远的特点,农村垃圾“就近就地处理”模式将是农村垃圾处理的主攻方向之一。《方案》指出,各地应因地制宜采取堆肥、发酵、热解、焚烧和微生物处理、卫生填埋等处理方式,注重成本低、简单易行、可复制推广的适用技术和设施建设,建立以就地处理为主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
据初步测算,全区乡镇片区处理场及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投资约58.5亿元,自2013年开始按8年进行建设,每年需投入7.3亿元,主要通过争取中央支持、自治区本级投入、市县自筹、市场化运作来解决资金需求。全区垃圾集中收运、集中填埋(或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的年运营经费约9.05亿元,主要由市县级财政自筹解决。
根据部署,到2015年,广西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长期稳定的生活垃圾治理资金分担体系和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大幅度提升乡镇村屯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