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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产业化全过程的监管总体处于一个无序的状态。
堆肥处理的减量只有40%-50%,大量的垃圾又回到了填埋场。这样的成本核算经常仅仅停留在一个处理的过程,或者起主导作用的处理过程,没有考虑到后续处理的情况。
填埋的问题就更加严重,填埋过程只是无害化处理的一部分,并没有完成全部的污染控制。在国外,一般一个填埋场封场后要连续维护和监管30年,包括填埋气体和渗滤液的处理。德国的教训很值得参考。开始时很多德国企业愿意做垃圾场的项目,特别是运行,但是到填埋场封场的时候,这些企业又纷纷倒闭,宣布破产。政府接手后没有资金储备做善后的工作。欧洲目前的做法是企业从垃圾处理费中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基金,存在银行里作为善后处理的费用,并计算进成本。|建设工程教育网|如果企业最终倒闭的话,政府就用这些钱做善后处理的费用。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企业难以考虑以后的善后工作。目前,我国的垃圾填埋场只考虑的是处理过程的费用,最多考虑封场工程,而还没有考虑封场后的管理费用。
由于成本核算体系的模糊,使垃圾产业市场化推进中,个别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不计成本的竞争。有些企业首先把项目拿过来,以后的执行过程再利用成本核算的边界模糊,另行与政府商量改变责任与义务,或者钻政府监管不到位的空子,降低服务成本。无序竞争的后果必然侵害合法企业的利益,并最终侵害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