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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生活垃圾处理的出路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城市环境日益严峻的紧迫形势,我国各级政府从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平衡,维护和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和劳动环境质量的大局出发,十分重视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污染与防治问题。20年间各级政府先后制定了大量相关政策,并依据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实际需要颁布了各类垃圾处理的技术标准规范,逐步把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纳人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早在1984年,建设部就提出了“我国城市垃圾治理近期以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焚烧技术,提倡分类收集,医院等特殊垃圾统一管理、集中收集、焚烧处理”的技术政策。1986年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提出了“我国城市垃圾治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最终目的”的治理方针。1986年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全国城市垃圾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在相关文件中提出“随着中国城市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问题越来越突出,市郊农田污染日趋严重,若不及早引起重视,势必成为社会公害”。同时要求“要使垃圾从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到回收利用,都能衔接配套,落到实处”。此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又先后发出了一系列配套的相关政策规定,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技术标准,有效地促进和规范了我国城市垃圾处理工作。进人90年代,我国政府主管部门认真总结了以往我国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实践,进一步提出了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的技术政策。例如最近生效的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科技部联合出台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就具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强调从生活垃圾的末端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管理;二是从发展卫生填埋和高温堆肥技术转变为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和有效利用城市垃圾;三是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该政策还对具体实施卫生填埋、焚烧及堆肥等垃圾处理技术作了具体规定。实践证明,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的陆续制定和延伸,有关具体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陆续制定和补充更换,都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进程。
从近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践分析,虽然我国各地在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深度和广度上发展不平衡,各地选择的垃圾治理对策和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从整体来看,我国现阶段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还远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环境建设的需求,但是应该肯定,经过环卫行业内外 20多年的研究、实践与努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水平和治理深度呈现了不断上升和发展的趋势。我国政府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最终治理目的”是十分恰当的,也符合当前国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大趋势,因此借助各类技术工艺措施、设备和其他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这一目标将始终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必须坚持的方向。随着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构成的变化,生活垃圾的资源特征将更进一步显现出来。
因此,“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治理思路将更有实际操作价值。城市生活垃圾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抛弃的废弃物。它在收集、清运、存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都会对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生存、劳动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与影响,因此必须明确认识垃圾的第一属性是污染物,因而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首要目的是消除污染,即实现它的无害化。可以明确地指出,借助适宜的技术手段和工艺、设备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永远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首要目的,不断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产量,日益变化的垃圾构成,必将加大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压力,也必将增加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难度和资金投人,因此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就显得尤为重要。实施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既是保证垃圾综合治理系统高效、良性运作的前提,也是减少资金投人,减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保障条件。在现阶段,我国各城市都在借助相应法律和行政措施,努力提高居民环境意识,争取市民参与和支持,尽可能地避免废弃物产生和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再配以垃圾清运之前的分类收集措施和贯彻“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这些措施都将使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在垃圾综合治理系统中的作用更好地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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